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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3-0037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07-17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行政区)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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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行政区)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

五桂山办事处: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行政区)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的请示》(桂办请〔2013〕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行政区)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下称《规划》)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要求,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五桂山办事处行政区消防建设管理的指导依据,规划区范围内的消防建设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内容,特别是强制性内容。变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组织论证,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你区要加强《规划》的实施,严格按照《规划》分期实施《规划》内容,尤其要落实好《规划》的近期建设内容,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四、你区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