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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3-0037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07-15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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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办函〔2013〕25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抓紧抓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领导协调机构,制定本镇区、本单位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二、加快工作进度
  省政府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必须于2013年底完成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推广应用任务,并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现在距离任务期限只有半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区、各单位必须加快工作进度,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控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是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生命线”。各镇区、各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质量监管,运用LED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控制产品质量,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招投标,保障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把LED照明工程打造成为政府放心、企业省心、群众舒心的阳光工程。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