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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3-0025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04-19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专项督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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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要求,为确保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按时保质完成,市府办公室将对十件民生实事开展专题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核心任务,以“惠民生、增福祉”为宗旨,高度重视民生工作。2013年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十件民生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变“政府配餐”为“群众点菜”,把好事办在老百姓心坎上,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工作任务
  十件民生实事督查项目包括全民治安、综合治水、道路畅通、食品药品管理、医疗卫生、学前教育、助困养老、农村和谐发展、积分服务管理、群众文体设施10个方面26项具体工作(详见附表)。
  三、督查方式
  (一)领导挂牌督查。市政府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现场专项督查。市政府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经常性、动态性”督查,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进度,督促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确保每季度目标按时完成。
  (三)绩效管理督查。十件民生实事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根据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完成的工作量考评计分,得分将作为部门、镇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未能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部门各镇区要制定落实民生实事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时间进度要求。自5月起,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报送上月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总结一次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分别于4月25日、7月5日、10月10日、2014年1月5日前将季度进展情况(包括书面总结材料和附表)报送市府办公室。
  (二)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指导督促;配合单位要积极承担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深入一线开展现场督查,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加快协调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或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府办公室第二季度起采取每月督查、每季通报(通报工作阶段完成情况)、年中预警(对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发出督查通知书)、年底盘点方式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目标如期推进。
  附件:2013年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附件:

1.2013年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doc

2.2013年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