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中山市三乡镇新中心区东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中三府请〔2013〕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对《中山市三乡镇新中心区东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专家意见和有关结论,同意启动《控规》调整。
二、你镇要尽快组织编制《控规》修改方案,方案中要加强《控规》与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衔接,严格核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模,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抄送: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