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份控规成果的请示》(黄府报〔2013〕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黄圃镇石军村横石公路北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黄圃镇大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黄圃镇镇一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基本符合你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意上述规划。
二、上述规划是你镇相关区域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镇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