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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999/2012-00526 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12-12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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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