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纲要》)业经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市场、政策、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要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作为本地区的工作重点,在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时分解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和协调工作,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市政府报告。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纲要》,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纲要》,全市上下都要深化对《纲要》的理解,增强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而努力奋斗。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