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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9991/2009-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9-12-17
名称: 关于201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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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7  浏览次数:-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