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有关定期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近几年国家和省颁布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决定废止下列24个文件:
一、《中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8年5月18日,市政府以中府〔1998〕41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5年4月11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府〔2005〕55号)替代。
二、《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8年12月22日,市政府以中府〔1998〕120号文发布;1999年6月1日,市政府以中府〔1999〕57号文修改。
说明:已于2007年5月10日被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中府〔2007〕58号)明令废止。
三、《关于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办理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9年9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1999〕70号文发布。
说明:部分规定与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本文废止后,有关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直接按照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山市地名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1年11月21日,市政府以中府〔2001〕120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6年2月27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府〔2006〕19号)明令废止。
五、《中山市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1年12月18日,市政府以中府〔2001〕130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6年11月1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暂行办法》(中府〔2006〕125号)明令废止。
六、《中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1年12月18日,市政府以中府〔2001〕129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6年11月8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6〕126号)明令废止。
七、《中山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2年2月20日,市政府以中府〔2002〕25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8年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中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中府办〔2008〕46号)替代。
八、《关于进一步鼓励旅游业发展的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2月9日,市政府以中府〔2003〕21号文发布;2007年4月30日,市政府以中府〔2007〕78号文修改。
说明:已被市政府2008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8〕1号)替代。
九、《中山市城乡劳动者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3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2003〕12号文发布。
说明:已于2006年2月24日被《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委〔2006〕4号)废止。
十、《中山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及就业安置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10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2003〕111号文发布。
说明:已于2006年2月24日被《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委〔2006〕4号)废止。
十一、《中山市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3月28日,市政府以中府〔2003〕47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5年11月30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05〕169号)明令废止。
十二、《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12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2003〕131号文发布。
说明:部分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本文废止后,有关犬类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12月30日,市政府以中府〔2003〕176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6年6月18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6〕62号)明令废止。
十四、《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4年1月9日,市政府以中府〔2004〕1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5年12月28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府〔2005〕192号)明令废止。
十五、《中山市工业强镇(区)考核方案》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4年7月27日,市政府以中府〔2004〕73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5年9月30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经济强镇(区)考核方案》(中府〔2005〕154号)替代。
十六、《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先进单位考核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4年8月4日,市政府以中府〔2004〕81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5年9月30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经济强镇(区)考核方案》(中府〔2005〕154号)替代。
十七、《中山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4年12月28日,市政府以中府〔2004〕148号文发布。
说明:已于2008年6月10日被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中府〔2008〕70号)明令废止。
十八、《中山市托儿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5年1月15日,市政府以中府〔2005〕6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6年11月22日市政府发布的《中山市托儿所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06〕130号)明令废止。
十九、《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6年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2006〕94号文发布。
说明:按照《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中府〔2007〕105号)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中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津贴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7年9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1997〕124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08年11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中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津贴实施细则》(中府办〔2008〕114号)明令废止。
二十一、《中山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5年12月16日,市科技局以中科发〔2005〕64号文发布。
说明:按照《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中府〔2007〕105号)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6年6月19日,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以中知发〔2006〕19号文发布。
说明:按照《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中府〔2007〕105号)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6年9月27日,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以中知发〔2006〕26号文发布。
说明:按照《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中府〔2007〕105号)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6年10月23日,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以中知发〔2006〕58号文发布。
说明:按照《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中府〔2007〕105号)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