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开展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函[2002]3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 索引号: | 722460762/2002-0030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2-12-09 |
| 名称: | 转发省政府关于开展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02-12-09 | |
| 主题词: | |||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开展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函[2002]3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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