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府[2002]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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