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各相关部门查处了一批违反《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现场公示资料不完整”等。为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各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附件:中山市2019年各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