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和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山市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现将该制度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该制度内容有异议,请径向镇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30日(15天)
联系单位:阜沙镇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60-23401396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