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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山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中山重点办〔2021〕5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2-09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业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中山虎威的攻坚之年。各责任单位和镇街要把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组织架构,安排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跟进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好项目推进工作计划,明晰工作难点和关键环节,力争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计划投产项目尽快投产。进一步加大前期项目的谋划和培育力度,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要素,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

各责任镇街、单位,项目审批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重点项目主要责任人,要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指定业务科室负责人或镇街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负责重点项目进度报送和预警处置,确保信息报送高效及时。联络员联系方式要在3月10日前在市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中进行填报更新。

三、抓紧开展项目年度计划分解工作

各责任镇街和单位要在项目计划下达后通过中山市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网址:http://zdxm.zsdp.gov.cn)对项目资料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在3月10日前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科学分解年度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形成月度建设进度计划,并作为进度预警和重点项目年度考核依据。同时,要及时做好项目前期进度中立项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环评审批、施工报建等前期审批工作的情况填报,形成项目审批台账。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每月要及时更新项目审批台账,并作为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实行一月一报告制度

各责任镇街、单位要根据项目进度及问题排查情况,于每月5日前向市重点办报送项目建设总体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其中,市属项目由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属集团项目应同时抄报市行业主管部门;镇属项目由镇(街)发展改革部门报镇(街)政府审核后再报送市重点办。

附件:1.中山市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中山市2021年市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

中山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黄国栋、苏颖甄,联系电话:8831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