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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1-15 分享:

  •   一、总体情况

  •   2020年,市发展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办〔2020〕31号)、《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6号)等相关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做好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重要决策的参与度,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科学发展。2020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6条,通过《中山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百条,通过“中山发改”“信用中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13条。

  •   (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中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办〔2020〕31号)及《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编制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及征地拆迁总指挥部、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业务。目录已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公布实施。

  •   (二)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提高发布解读针对性和精准性。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与中山发展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发布《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文件,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我局推动中山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和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履行好信息发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2020年,局主要领导等带头解读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落实局宣传工作制度、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等,加强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做到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价格联动机制、价格政策宣传“四个到位”,保障重要商品价格稳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及时出台阶段性降低水、电、气价格政策并开展宣传引导,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   (四)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加强与基层企业等的沟通,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问计求策,如在制定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时专门邀请有代表性的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进行座谈。二是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形式的,在征集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反馈结果。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开展网民建言征集活动,通过中山日报、中山发布、中山发改等官微、官媒主动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听取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五)细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落实执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双公示信息通过信用中山网对外公开,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前已清理完毕。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审批前公示制度。各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在完成办理后均实行社会公示。

  •   (六)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目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要求,推动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19

+2

1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17

3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52

+2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

7,794,1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1

2

0

0

0

0

10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32

2

0

0

0

0

10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4

0

0

0

0

0

24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的信息归类不够准确、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2021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不断改进工作,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及时、全面地予以公布和更新。三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