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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2104大涌镇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实施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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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单位:大涌镇社会事务局
制表日期:2020年5月12日
序号
对象 姓名
性别
所属社区/村
评估日期
评估员
评估结果
自理能力认定
额定护理标准(元/月)
评估对象供养性质
1
李胜超
男
起凤环
2020年4月11日
刘飞羽、梁桂好、苏彰
轻度失能
半自理
1032
集中
2
林正生
男
安堂
2020年4月11日
刘飞羽、梁桂好、苏彰
能力完好
全自理
86
集中
3
林江胜
男
安堂
2020年4月11日
刘飞羽、梁桂好、苏彰
能力完好
全自理
86
集中
4
罗汉祥
男
叠石
2020年4月11日
刘飞羽、梁桂好、苏彰
中度失能
半自理
1032
集中
5
伍生照
男
旗南
2020年4月16日
温永锋、何琳、苏彰
能力完好
全自理
86
散居
6
伍永亮
男
兴涌
2020年5月8日
住院期,暂不评估
/
/
按收治医院实报实销
集中
备注
本次公示内容实施周期为: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集中供养的额定护理费由供养机构统筹,散居特困的额定护理费支付护理服务人员向散居供养对象提供护理服务。
文件依据:《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民救字〔201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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