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受理的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3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税务分局后人社分局
联系电话:87777091
附件: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名单(编号:A0944201220001)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
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名单(编号A0944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