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 159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18〕12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0年第二批符合享受就业创业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0年03月17日至2020年03月23日,共5个工作天。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163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234203
附件:1.中山市东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人员(202003)公示
3.中山市东区场地租金补贴单位(202003)公示
4.中山市东区社会保险补贴单位(202003)公示
5.中山市东区岗位补贴单位(202003)公示
6.中山市东区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单位(202003)公示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区 分 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