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翠亨新区2023年“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中翠管〔2023〕4号)文件精神,针对第二条“鼓励重大项目扩大投资奖”和第三条“鼓励工业项目增资扩产奖”措施,特制定相关补贴申报指南如下:
一、鼓励重大项目扩大投资奖申报指引
(一)奖励范围:本措施奖励范围适用于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类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立项备案总投资需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类别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二)奖励标准: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际开展建设,一季度完成工程前期费用、建筑安装工程量(不计土地、设备购置费)每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
(三)申报材料:1.资金拨付申请表;2.营业执照;3.立项备案证;4.2023年1-3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206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5.提供一季度工程进度三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确认单;6.土地证;7.施工许可证;8.其他需补充资料(如有一季度工程前期费用需要提交:项目前期费用明细表以及发票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鼓励工业项目增资扩产奖申报指引
(一)奖励范围:本措施奖励范围适用于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类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已纳入中山市重点工业项目库;土地权属人利用存量工业土地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厂房;建设项目用地类别为“工业用地”。
(二)奖励标准。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际开展建设,一季度完成工程前期费用、建筑安装工程量(不计土地、设备购置费)每超过2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其中,土地权属人为个人的,需将获得的奖励用于抵做工程款,由新区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三)申报材料:1.资金拨付申请表;2.营业执照;3.立项备案证;4.2023年1-3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206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5.提供一季度工程进度三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确认单;6.土地证;7.施工许可证;8.其他需补充资料(项目用地权属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施工单位开户许可证、双方均签名同意将奖励用于抵做工程款的书面材料;如有一季度工程前期费用需要提交:项目前期费用明细表以及发票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土地权属人为个人的需签名并按指印。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持上述申报材料在4月17日至4月21日(收件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提交至中山翠亨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翠亨新区规划馆207室)。
(二)审核。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最终报新区管委会审批。
(三)公示。审批通过后,翠亨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拟发放的补贴名单及金额在新区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新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相关说明
(一)奖励对象逾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申领奖励,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申报指南未涉及或未明确的内容由中山翠亨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以上两条专项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给予资助和奖励。
(四)一季度工程前期费用说明:
主要为项目规划编制费、初步设计编制费、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概算、节能评估、环保、水土保持、取水、压矿、通航等专题编制、标底编制、招投标费用、咨询及评估审查费(单个项目咨询及评估审查费原则上不超过前期费总额的30%)。
咨询方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促动工专员或周先生(0760-8559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