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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行政处罚信息汇总表(2022年9月)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2-10-11 分享: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机关

处理结果

时间

1

中山市板芙镇汝鱼美容生活馆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2

2

中山市板芙镇伏虎狂龙汤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2

3

中山市板芙镇春晓堂画廊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8

4

中山市板芙镇陈先生小碗菜馆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8

5

中山市板芙镇兵伟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8

6

中山市板芙镇星心副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8

7

中山市板芙镇飞宏时装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8

8

中山市板芙镇超燕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13

9

中山市板芙镇全宝通讯服务部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14

10

中山市丰成木器制品有限公司

开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

对开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陆万元(¥60000)整罚款

2022/9/20

11

中山市实尚家具有限公司

在未密闭空间开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

对在未密闭空间开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整罚款

2022/9/20

12

中山市恒源纸品制造有限公司

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

对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整罚款

2022/9/20

13

中山市板芙镇林铃烧味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26

14

中山市板芙镇光热轻体育用品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26

15

中山市板芙镇暖记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罚款

2022/9/26

16

中山市板芙镇荟涟美容养生馆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2/9/29

17

中山市领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陆仟伍佰壹拾元(¥6510)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22/9/29